SellWord_LP02由上環地鐵站徒步行到「茶莊」,九曲十三彎,爬過幾條長長的樓梯,終於到了大安臺一個幽靜的角落。

拐過盆栽架,只見門口外木板地上,坐著兩個人,擺著一張木枱,繫著一個寫著「賣字」的白色氫氣球。一個稚氣的小女孩站在一旁,小手繫著一個白色氣球,和幾個各拿著一張白紙的人,脈脈地看,默默地等。

科學毛筆在白紙上扭動,在層層雲霧間,給攀上鬱鬱葱葱高山的善男信女,寫出了久違的浪漫。

Like?型少少好嗎?

這在街頭擺檔賣字的高人,叫「筆者」。

或許你也見過他的字。今年年初,Facebook就流傳著一幅寫上〈無忘花〉歌詞的照片,繁花藍天,白紙黑字,這是「筆者」的作品,386 likes。一般人看著這些「成就」,早已沾沾,可是「筆者」酷得可愛:「即係,筆者有少少型,所以都希望支持賣字的人都可以型少少。」

1st

一切只是興之所至。初初,「筆者」只是為了朋友生日而寫,覺得幾浪漫,又想分享,於是就開始在街頭「賣字」。所謂「賣」,也不是真賣,純粹隨緣。後來有人問起如何聯繫,「賣字」的Facebook專頁就是這樣誕生。

開page之後,電台、雜誌、報章紛紛追訪。3個月下來,面書專頁累積了接近8000 likes,很多有專職marketing部門的公司都沒有這個成績。對此「筆者」仍是一貫冷靜懷疑:「我對人數有點冷感,這些人的like代表著什麼?他們是純粹潮流?欣賞我的字體?真心喜歡這個點子?這些人裡,到底有多少人是真正本質上like『賣字』呢?」

本質上like?噢……這個……係哲學問題喎。

天天寫,浪漫漫

浪漫是「賣字」的目的,但……Facebook也能浪漫嗎?「Facebook本身不是一個浪漫或不浪漫的地方,裡面有浪漫的人,也有不浪漫的人,只是一個分享浪漫的渠道。」

Facebook有神奇的力量,讓看似遙遠的人,可以連在一起──例如Dodo姐(對,就是鄭裕玲Dodo 姐),例如Rubberband的填詞人Tim Lui。前者在「筆者」寫的「藍藍天空高掛我的夢」簽名、拍照兼且inbox給回「筆者」;後者也在自己的Facebook戶口 share「筆者」寫的「日蝕下在為你寫字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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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筆者」賣字,雖然不是要博like呃like,但得到自己欣賞的人所認同,也是開心,也是浪漫。但,量變是會引發質變,認同得太猛,一件浪漫的事就會變質。

3月初時,「筆者」宣布專頁的inbox進了ICU,原因是被太多買字request轟炸。有人copy & paste了幾百字的文章要「筆者」抄出來,在「筆者」眼中這一點都不浪漫,於是就乾脆不回應。因為賣字不是寫字機器,他認為浪漫應像〈奇洛李維斯的回信〉那種堅持,他「天天寫」,不等於盲目地抄書。

「浪漫是私心的,哈。」在6000 likes的誌慶,經理人宣布他們收到inbox後只會選擇性回應。

擺檔,要擺得有性格

昔日我們說,字跡反映性格;但今日,我們的字跡,叫作細明體──也許正是這種複製的無性格,才更顯出「賣字」的珍貴。看著「筆者」低下頭,專注地寫字,紙張由空白一片,慢慢一筆一筆地出現了字,就明白為什麼大家會刻意來拜訪。或者不只是為了看「表演」,而是這個過程本身,也是一種浪漫。

「筆者」曾在不同地方擺檔,最喜歡的地方是銅鑼灣東角道,因為較多人會駐足留意,可惜他在那裡曾被驅趕。撇除礙眼的橫額,他也喜歡尖沙咀。但他斷言不會去旺角,因為不喜歡旺角的感覺。

正因為擺檔是為浪漫,不是為了開飯,寫什麼、不寫什麼,就可以自己話事。雖然賣字是由對方提出,「筆者」下筆,但他表示有幾方面的東西是堅持不寫的,譬如,投訴的字句。雖然他本人也是一個會批判會投訴的人,但這件事跟「賣字」感覺不配合,所以不寫──簡單的說,就是不浪漫。

不浪漫,就不是賣字啦。

如果你是One of Us

雖然好私心,雖然自成一格,但原來,最私人的世界,好多人心裡感到共鳴,交情不止於一張薄紙、幾隻黑字。

有一次,「筆者」和經理人擺檔期間,心血來潮很想吃吉野家的「打邊爐」,但他們就是覺得套餐裡的響鈴不好吃,但礙於擺檔,無法另買,就在Facebook留言留圖,看誰可以幫忙。他們等呀等,到差不多收檔時,有人留言說買了響鈴,正從老遠的黃大仙,「飛的」速遞過去尖沙咀。(p.s.「賣字」歡迎大家帶小禮物來換字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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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賣字:呼籲一則: 筆者同經理人今晚有100分想食吉野家邊爐,奈何天星擺檔中走唔開T-T,有無好心人士途經附近可以買盒響鈴俾我地今晚加餸?你將會獲得我地既無限感激!」

「賣字」最近的新嘗試,是在大學舉辦 [the known secret tour],「買字人」只能按每次由「筆者」在Facebook指示的識別法則去相認。其中一個,是「筆者」和經理人會在大學canteen吃豆豉鯪魚和喝王老吉,「買字人」看見他們不能直接打招呼相認,只可以輕輕地告訴他們想寫什麼。然後,「我們還你一個浪漫。」

嘩,太難了嗎?「筆者」表示不會為了迎合他人而降低難度,更進一步說:「如果你是one of us,我們歡迎之至。但如果,你會猶豫,也許我們不是真的那麼志同道合。」

在Facebook專頁以引人like爆為王道的今天,「賣字」這麼趕客(卻招聚了這麼多人),反倒更讓我們深思,到底我們是為了什麼而搞專頁?若以市場計算來討好粉絲,當粉絲聚集了,我們原初的目的又有沒有迷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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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問、撰文:楚思

照片提供:賣字 facebook page: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ellwords

楚思,FES出版基督徒中學生雜誌《Catch》專欄作者,參與及推動港大團契文字事工。港大團契blog:http://shareourfaith.wordpress.com